一、课程运行管理工作
(一)按照学校要求,教研室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等工作每学期不少于5次,由各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负责执行。
(二)按照学校要求,学院督导专家及院领导听课,督导专家不少于每学期6次,学院领导每学期不少于10次。
(三)师生座谈会,由各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根据课程开展情况,每学期自主安排师生座谈会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和反馈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上报座谈会总结报告。
二、新进教师教学培养工作
1.根据学校要求,各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完成新进教师的培养方案的制定及执行工作。
2.教研室主任对新进教师听课不少于2次,并根据授课情况提出意见,改善教学。
3.新进教师入职并获得教师资格证后,在符合学校文件要求条件下须参加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选拔赛最少2次(第一次获得学校名次的教师不再参加第二次)。